为进一步促进自然分娩和支持母乳喂养,提供以产妇、婴儿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省妇幼保健协会秘书长高亚莉一行4人于4月26日对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母婴友好医院”创建工作进行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阚金菊,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理事长、院长张立新,副院长王忠德出席评审会。保健部、医务科等迎检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阚金菊在致辞中对省妇幼保健协会专家组成员表示欢迎,对市妇幼保健院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肯定。同时,希望专家组提出宝贵建议,促进市妇幼保健院母婴安全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促进淄博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张立新向专家组作了“母婴友好医院”创建评估报告,详细介绍了医院概况、母婴安全工作、创建自查情况等内容。
评审专家按照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母婴友好医院十条标准》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与评估,分别实地查看了产科病房、新生儿科、孕妇学校等重点区域,通过查阅资料和病历、现场观看、面对面访谈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交流和指导。
反馈会上,专家组对市妇幼保健院创建“母婴友好医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市妇幼保健院在促进自然分娩,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促进母乳喂养等方面作出的工作。各位专家针对各自检查领域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经过综合评价,高亚莉代表专家组宣布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母婴友好医院”创建工作达到标准,顺利通过省级“母婴友好医院”评审,会场响起热烈掌声。
张立新表示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将根据“母婴友好示范医院标准”和专家组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深入贯彻母婴友好服务制度,加强医务人员母婴友好服务培训,加强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宣教,降低非医学指证及首次剖宫产率,规范产程管理,实现安全分娩,鼓励对NICU的新生儿实施母乳喂养,严把母婴安全质量关,严守母婴安全底线,为孕产妇、新生儿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