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异地就医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     点击:      时间:2023/1/4 14:36:07

  为使群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更省心、更省事、更便捷,根据国家、省局文件要求,淄博市进一步优化调整异地就医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异地就医备案类型

1、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类。其中,“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转诊转院、自行外出就医以及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

2、特别说明的是:在“国家医保服务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里(正在调整中),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类型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其中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同我市的“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异地就医备案和待遇政策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承诺备案,备案时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在备案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未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变更备案或取消备案的时限为6个月。

2、省内跨市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临时外出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就医并结算。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设置有效期备案后可在就医地就医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且不影响参保地就医及医保待遇。临时外出就医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首先自负比例为10%。

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因故申请终止备案,但终止备案前如已办理异地入院手续,办理出院结算时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

4、异地就医备案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办理备案后,您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异地联网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直接结算。

5、长期异地就医需先备案后就医,入院时间不能早于备案起始日期,否则按照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的就医地以外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6、我市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参保人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且备案时限不满6个月,确需回淄博就医的,回淄博就医时,请至少提前1周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程序还在调整中)或到淄博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医保服务窗口提交备案就医地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才能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医保待遇;如果“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未满6个月且未能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返回淄博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执行首先自负比例10%的政策;备案超过6个月回淄博就医的,请首先申请终止原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即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医保待遇,之后根据实际就医需求您可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7、如果参保人因故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已发生异地就医费用,请尽早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补办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如果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请及时告知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并办理医疗费用异地联网结算。如果参保人在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请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8、我市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如果您在本地已完成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这5个慢性病病种资格认定,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您在省外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请主动告知定点医疗机构选择门诊慢特病病种,以上5个慢性病病种的相关费用可直接结算。如果您的就医医疗机构未开展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业务业务或就医地市已开通的医疗机构不能满足您的就医需求的,本地资格认定的慢性病病种不是以上5个试点病种的,跨省门诊慢特病临时外出就医仍需经我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长期异地人员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选择省外一、二、三级各一家作为门诊慢特病定点,门诊慢特病就医费用回淄博市零星报销。

9、符合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且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按规定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相关费用可直接结算,具体咨询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如有第三方责任或符合工伤规定的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10、急诊门诊、急诊住院费用可联网结算,因急诊抢救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的费用也可直接结算。对于急诊费用,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为已备案,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11、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淄博市医保政策。如无法联网结算回淄博市报销,因各地支付范围差异,直接结算与回淄博市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

12、参保人在就医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淄博市现有规定执行。

、备案办理途径

1、淄博市异地就医备案全面实行自助备案。参保人可通过“淄博医保”微信小程序(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仅限跨省异地就医)、“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限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办理备案;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

2、现场办理:您可到淄博市任一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以及基层医保服务站办理。

3、您可拨打淄博医保咨询电话0533-3120000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四、异地就医医疗机构查询

参保人可登录“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共服务】栏下的【异地就医】查询模块、“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途径查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名单(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跨省药店刷卡)。

方法一: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http://ybj.shandong.gov.cn/col/col65401/index.html

图11.png

方法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

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进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图22.png

方法三: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图3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