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深化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共同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环境。现发出倡议如下:
1、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文明出行的理念需要大家共同传递。要自觉参与到文明出行行动中来,积极宣传文明出行相关要求,宣传身边文明出行的优秀典型,宣传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乱穿马路等反面案例,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关注文明出行,参与文明出行,践行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2、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文明出行的习惯需要大家共同养成。要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实践者,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开车不车窗抛物,不争抢斑马线,不随意调头,不加塞并线,不乱用远光灯,不吸烟,不接打电话,不乱鸣喇叭,不乱停乱放,不超速行驶,不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走路或驾驶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占用机动车道,不乱停乱放。乘公交车时排队上下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的乘客让座,不乱扔垃圾,不吃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在公共场所举止要文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语言要文明,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大声接打电话。
3、做文明出行的守护者。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守护。要积极参加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利用手机、相机、行车记录仪等手段,记录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踊跃向媒体提供不文明行为线索,投稿邮箱zbwmcxzxxd@163.com。要积极参与文明出行的监督、劝导等公益活动,以恰当的方式规劝和纠正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市民朋友们,文明出行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告别交通陋习,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