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店区市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
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
现将《张店区市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根据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张店区文明办
2017年3月13日
张店区市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宣传方案
为营造开展市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度,根据市文明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媒体宣传
各媒体要集中做好活动宣传。张店电视台、《张店通讯》、张店新闻网、张店手机报、今日张店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要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开设“文明出行”专题、专栏,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报道。
1.3月13日起各媒体长期刊播文明出行形象标示、公益广告通稿、宣传口号等。
2.3月15日左右,各媒体刊发文明出行活动倡议书。
3.3月20日后,各媒体刊播各镇办、各部门动态消息,推介工作典型。刊播“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4.3月下旬,区文明办组织开展“春风万里行 文明一路相伴”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择优在张店文明网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刊发。
5.3月下旬,各媒体开展“文明出行随手拍”活动,并择优刊发。
6.从4月份开始,各媒体开设“举止要文雅 出行要文明”曝光台,对“电子警察”抓拍不文明出行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不间断曝光,每天抓拍3个违法行为。
7.在做好全区范围内宣传的同时,加大对上对外发稿力度,扩大活动影响。
二、社会宣传
叫响文明出行宣传口号,“举止要文雅: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出行要文明:排队上下车,礼让斑马线,停车有秩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1.加大标语口号宣传力度。在各镇办、各社区、各村重要路段、显要位置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刊播文明出行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每个社区、村至少3-5条,确保各街巷、各小区实现全覆盖。区文明办印发“文明出行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各镇办、各部门要编印宣传单页、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向干部职工、广大居民发放。3月17日前落实到位。
2.做好重点场所宣传。有关部门要在各大商场、公园、广场、车站、医院、社区、学校显著位置设置刊播文明出行公益广告,张店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局等部门利用所辖广告宣传车、户外大型LED显示屏、垃圾箱等刊播文明出行公益广告或张贴宣传画。3月20日前落实到位。
3.区广播电视局要在黄金时段播放文明出行微电影,同时加大广播类节目策划力度,做好文明出行宣传引导。3月底前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文明出行是今年文明城市、文明区县测评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考核的重要指标,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扩大宣传。相关单位、各媒体要对照任务,迅速制定方案,抽调骨干力量,抓好活动策划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抓好任务落实。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带头文明出行。市、区文明办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采取“精神文明简讯”专刊和工作通报的形式,选树工作典型,通报测评成绩,推动活动常态化开展。
请各单位将活动信息、宣传报道等报张店区网络文明传播邮箱zdqwlwmcb@163.com,各镇办、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以图文形式报区文明办邮箱:zdqwmb@163.com,联系电话:286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