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部署、《市卫生局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出了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简称“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我院也下发了实施方案,规定了我院专项整治工作的六项工作重点:
一、规范医疗行为。认真抓好目前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巩固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成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行为。
二、优化服务流程。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坚决纠正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现象;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的监测和评估,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严禁开大处方;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不合理用药用材;根据临床需要开展相关检验检查,严禁滥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
三、整治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院物价收费管理,严禁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强化医院内部价格监督检查,开展价格公示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采取有效办法方便患者查询医药费用。逐步完善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
四、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备。将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中标产品纳入医院优先配备使用范围,常用药品和基本药物中标产品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80%,严禁出现网下采购行为。
五、规范高值医用耗材临床配备使用。逐步开展血管介入类等十个类别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原则上不采购已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非中标产品。
六、查处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从严查处科室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好处(如:资助外出参观、旅游、考察、会议研讨交流等)或提成的行为;从严查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索要和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