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是妊娠期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是妊娠期的常见并发症之一,对孕产妇及胎婴儿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影响两代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一、分类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含两种情况,其一是孕前已经患有糖尿病,诊断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其二是孕期发生的糖尿病,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孕前患有糖尿病者,孕期血糖会较前升高,糖尿病病情加重。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主要是因为随着胎儿的生长发育,对母体的物质需求日渐增多,母体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其中糖代谢的变化较为突出。另外,胎盘分泌的多种激素对胰岛素产生抵抗作用,使糖代谢发生紊乱,体内葡萄糖不能很好地利用,出现血糖升高和尿糖。
二、高危因素
如果存在以下高危因素,患有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可能性增大,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1.有糖尿病家族史;
2.以往有不良孕产史,如不明原因的自然流产、死胎、早产、胎儿畸形、巨大儿等;
3.孕妇年龄较大,大于30岁;
4.孕前肥胖;
5.孕期体重增加过多;
6.孕期反复尿糖阳性;
7.反复生殖道、泌尿系感染;
8.羊水过多;
9.估计胎儿大于孕周者。
需要强调的是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孕期物质代谢和激素水平变化引起,不一定有糖尿病家族史,糖尿病家族史只是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的一个高危因素。
三、对母儿的影响
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儿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严重的,不仅有近期影响,还会影响到远期母儿健康。
1.如果孕前或孕早期已患有糖尿病,而没有将血糖控制至正常,胚胎受高血糖的影响,发生胚胎停育、自然流产、胎儿发育畸形的几率增大。
2.不管是孕前已患糖尿病还是孕期发生糖尿病,孕产妇都易于并发妊娠高血压疾病、羊水过多、胎膜早破、早产、感染等。
3.如果糖尿病没有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严重者可发生酮症酸中毒,威胁孕产妇生命安全。
4.如果血糖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大部分胎儿会长得过大,成为巨大儿;少数长得过小,称为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这两种情况,孕晚期胎儿易于发生缺氧,严重者可能胎死宫内。
5.巨大儿致难产率高,产妇产道严重裂伤、新生儿产伤、剖宫产、产后出血的机率增加。
6.孕妇高血糖影响了胎儿肺成熟,新生儿易于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窒息等。
7.孕妇高血糖使胎儿血糖相应升高,刺激胎儿的胰腺细胞增生肥大,产生过多的胰岛素,胎儿出生后易于发生低血糖,严重的低血糖会导致脑损伤,影响孩子智力,甚至危及生命。
8.由于胎儿期受到高血糖的影响,孩子在幼儿期、青少年期甚至终生体重超标、肥胖,成年后易于发生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为孩子的终生健康埋下隐患。这就是著名的“成人疾病,胎儿起源”学说。
9.受孕期糖尿病的影响,孕产妇多年后,特别是中老年时转为Ⅱ型糖尿病者占很大比例。
四、诊断
妊娠期糖尿病对母儿存在严重的危害,妊娠期糖尿病及早诊断治疗非常重要。
1.建议婚前和孕前查体应行血糖检查,以便及早发现糖尿病患者。
2.有高危因素者,首次就诊进行筛查。
3.无高危因素者,妊娠24-28周进行筛查。
4.空腹血糖大于或等于5.1mmol/L,即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如果空腹血糖正常,则行75g糖耐量检查,三项数值一项高于正常即可诊断。
五、治疗和注意事项
1.糖尿病患者应于准备怀孕前3个月将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需药物控制血糖者建议应用胰岛素,已应用口服降糖药者孕前3个月改用胰岛素。
2.孕期一旦确诊糖尿病,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先控制饮食,适当运动,同时监测血糖和尿酮体。通过饮食控制血糖不能达到正常者,应及早应用胰岛素。
3.血糖控制指标为:空腹血糖3.3~5.3 mmol/L,餐后2小时血糖4.4~6.7 mmol/L,尿酮体阴性。测餐后2小时血糖从开始进食计时。
4.饮食控制要求平衡膳食,限制含糖食物的摄入,粗细搭配,少食多餐,适当运动,控制体重过多增长。具体要求:禁食糖果、点心、冷饮等含糖量高的食物;主食粗粮最好占1/3左右,每天分5~6餐;多吃蔬菜,但要少油、少盐;最好餐后2~3小时吃水果,要分次少量,选择含糖量低的水果;肉、蛋、奶、豆制品及海产品类应分配到各餐中。各种食物可互换搭配,以做到食物多样化,满足孕妇及胎儿对不同营养物质的需求。
5.有的孕妇为了使血糖达标而过度控制饮食是不可取的。因为孕妇饮食要满足孕妇和胎儿两者的营养需求,过度控制会造成营养缺乏,体重不增加反而降低,尿酮体阳性,对胎儿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6.如果正确控制饮食后,血糖仍高于正常,则需要应用胰岛素治疗。胰岛素属大分子物质不能透过胎盘,所以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应用胰岛素也不会产生依赖性,因为妊娠期糖尿病是孕期的生理病理变化引起,产后血糖会自然降至孕前水平,只有少数孕前患有糖尿病者产后继续应用胰岛素
平衡膳食、适当运动、控制体重过多增长是预防妊娠期糖尿病的有效措施。孕期按照程序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和诊断,配合治疗和监测,才能把母儿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