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近日,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会议在市妇幼保健院召开。各区县妇幼保健院财务科长及负责全区(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按照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IC卡收支两条线的有关新规定,理顺了全市妇幼保健IC卡工本费征缴管理的流程。讨论了淄博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要配备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日常工作,并做好资料的档案管理及个人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新生儿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卫生部、省市《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规定,将切实做好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业务工作。(边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