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合作与交流,2014年3月28日上午在我院召开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座谈会,区县残联分管理事长、康复部主任1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市残联副理事长于波、康复部主任高传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院长王忠德介绍了我院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高传宝主任通报了全市2013年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情况,并对进一步规范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提出了要求。儿童脑瘫康复中心、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聋儿语训中心、肢体残疾儿童康复中心、低视力康复中心主任就各自业务发展情况与到会人员进行交流与座谈。于波副理事长肯定了我院儿童康复的各项工作,并在讲话中强调,一是加强对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管理,旨在进一步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经费保障等儿童康复救助各环节工作。
会上,我院王忠德副院长与8个区县签订贫困儿童康复训练项目责任书,其中儿童脑瘫康复123名,肢体矫正14名,弱智17名,孤独症1名。这标志着我院与各区县残联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有更深层次的合作,也标志着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将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据资料显示,0~6岁是残疾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进行康复救助的黄金期,被称为“抢救性康复期”。在这一时期及时对残疾儿童开展科学有效的康复训练,能最大程度地弥补他们的先天缺陷,最充分地挖掘和发挥他们的潜能。目前,淄博市已全面启动2013年度全市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全市数百名智力障碍、孤独症、脑瘫、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儿童接受救助。(王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