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至16日,全省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暨妇幼保健院院长会议在济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医改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总结交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与发展经验,研讨新形势下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与发展方向,展示各市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实施进展和成果,安排部署2011年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推动全省妇幼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丁凤深处长代表仇冰玉副厅长作重要讲话。妇社处贾青顺调研员主持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今年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和妇幼卫生工作进展、主要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求准确把握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任务和原则,扎实做好当前妇幼卫生重点工作。会议指出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以实施医改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为契机,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妇幼保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科学谋划,求真务实,进一步推进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的实施;三是要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四是要进一步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五是要深入开展妇幼疾病防控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六是要加大母婴保健执法力度,规范服务行为。
会议安排济南市、威海市卫生局,青岛、济宁、临沂市妇保院等五个典型,从不同方面分别介绍了医改重大妇幼项目和妇幼卫生工作的经验做法;会议分组讨论深化医改和妇幼卫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措施建议。
会议要求各市,一要将医改重大妇幼项目实施和妇幼卫生工作列入当地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二要进一步把握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正确处理好保健与临床的关系。三要进一步简化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叶酸供货要确保连续性,希望各地尽快摸清库存,为招标采购提供依据;四要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把握好妇幼保健机构与网底的关系,做好培训和指导工作;各地要制定孕产妇保健服务包限价,避免乱收费。五要围绕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严格助产机构的准入,撤销条件差的乡镇卫生院的助产服务,扎实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进一步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减少高危孕产妇转化为孕产妇死亡;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同时要加强新生儿救治转运体系的建设,提高救治水平,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六要进一步做好出生缺陷的防控工作。七要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全省17个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妇社(基妇)科(处)长和省、市妇幼保健院以及济宁市各县(市、区)卫生局局长、保健院院长共120多人参加会议。我市卫生局副局长肖洪涛、基妇科科长王爱凤、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窦学术、副院长张立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