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产妇及家属朋友们:
因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杏园院区(火车站老院区)病房楼装修改造,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自6月29日起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全部调整至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3号楼3楼,杏园院区不再受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事项。
2.在杏园园区所娩新生儿未及时进行住院分娩登记的,请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新院区2号楼6楼东住院分娩登记处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3.办理所需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需印在一张纸上);
(3)授权委托书(宝宝妈妈无法亲自办理的,领证人需要携带宝宝妈妈签字的委托书)。
请广大产妇及家属朋友们相互告知,办理前可电话咨询,避免空跑。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办理地点:新院区3号楼3楼电梯南侧
咨询电话:2951093
请及时关注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获知最新办理信息。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