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患者不断增长的就医需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改善患者就医条件,拓宽医院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内科、心理科病房及门诊,做出如下调整: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心理科门诊迁至12号楼1楼,病房迁至12号楼2楼;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病房由1号楼13A迁至15楼;消化内科病房由1号楼13楼迁至13A;1号楼13楼呼吸内科病房、1号楼13A骨伤科病房,维持原址不变。
为做好此次搬迁工作,淄博市妇幼保健院精心部署、统一安排协调,制定了详细周密地搬迁方案,全力以赴保障原住院患者医疗安全及护理服务的整体性和持续性。
心理科及内科各病区的整体搬迁是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发展的历史性一刻。焕新升级后,合理的床位设置、舒适的就医环境、先进的医疗设备、专业优质的医疗团队,必将为广大淄博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有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必将为淄博卫生健康事业更高质量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