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观上不优先考虑手术的颈、肩、腰、腿疼痛,某些无手术适应症的颈椎病、肩周炎、椎管狭窄、腰椎间盘突出症、骨性膝关节炎、肌筋膜疼痛综合征和骨质疏松症等。
2.疼痛原因不清楚的疼痛。不少患者,经过长时间的检查,查不出引起疼痛的原因,这种患者可以到疼痛科诊治。
3.某些慢性非化脓性关节炎引起的疼痛。如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
4.神经源性疼痛。即由于神经系统的原发性病变或功能障碍引起的疼痛,如中枢神经痛、反射性交感神经萎缩症、偏头痛、三叉神经痛、颈椎病引起的枕后神经痛、梅尼尔综合征、颈椎源性眩晕,可以选择到疼痛科诊治。
5.无特效治疗方法的疼痛。如带状疱疹疼痛或后遗神经痛、截肢术后幻肢痛,可以到疼痛科诊治。
6.癌性疼痛。在抗癌治疗的同时或完成抗癌治疗后仍存在的疼痛,需疼痛科采用特效的镇痛措施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