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怀孕的胎儿敢要吗?

作者:解秀禄      来源:NET/DXZM     点击:      时间:2011/7/12 15:15:26


       生育一个健康、聪明、活泼、可爱的孩子是每一个待孕妇女的愿望。由于环境污染的加重,生活紧张等因素导致先天缺陷儿越来越多,据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的统计表明,全国每年出生的2000多万新生儿中,有35万是缺陷儿。生育一个缺陷儿对家庭来说是巨大的灾难,对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加之计划生育政策每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因此孩子是否健康成为每一位受孕妇女心理焦虑的重要因素。同时不孕症发生率的逐年增加,也加剧了育龄妇女意外妊娠流产副作用的担心。因此临床上经常遇到一些未进行孕前准备
而意外怀孕的妇女,为胎儿的去留犹豫不决的。常见的咨询问题有:
     一、服药后意外怀孕:怀孕当月曾口服治疗上呼吸道感染、胃肠炎以及避孕等药物,包括饮酒。这一般要看服药时间。服药时间发生在孕28天以内(自末次月经算起),称为安全期,若无任何流产迹象,表明药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如果服药在孕29天至8周内,此期为高敏期,胚胎对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致畸药物可导致胎儿畸形,如果此时服用对胎儿影响较大的药物,除非要求强烈,或胎儿珍贵,不建议保留胎儿。孕8周至孕4-5个月称为中敏期,是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时期,药物的毒副作用较敏感。孕5个月以上称低敏期,此时胎儿器官基本已经发育成形,对药物敏感性较低,用药后不常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服药仍需慎重,不可擅自服药。
    二、受到医疗照射:医疗照射是指一切类型的电离辐射用于诊断、治疗为目的所受的照射。一般原则是所有的孕妇在妊娠30周之前,一律应用超声检查代替产科X线检查。如果在不知情下进行了医疗照射,如胚胎或胎儿在妊娠最初4个月中受照射超过10拉德,可适当考虑人工流产;当照射剂量为5-10拉德时,没有其他原因一般不考虑中止妊娠;在5拉德以下时,不需做人工流产。目前比较一致的是,如胸透、牙科拍片、胃肠系统透视及钡灌肠、脊柱透视、乳房X线拍片等常规条件下,胎儿平均照射剂量小于1拉德,波动范围在5拉德,这类检查一般不考虑人工流产。
    三、接种了疫苗:孕期接种灭活的病毒、细菌疫苗,目前尚无确切证据表明对胎儿有风险。对于活病毒疫苗,原则上3个月内可能妊娠的妇女不应接种。血清制品有引起过敏反应的危险,需谨慎应用。妊娠期可以应用的疫苗:用于紧急接种的:狂犬疫苗、破伤风类毒素、脊髓灰质炎。其他:流感疫苗、乙肝疫苗。妊娠期禁用的疫苗有:风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此类疫苗接种3个月内严格避孕,如接种后3个月怀孕者,不必常规中止妊娠。若孕妇急切盼望怀孕,在充分告知和自愿的前提下可继续妊娠,同时动态检测血清病毒抗体滴度,若持续存在并高滴度,或行B超检查发现胎儿畸形时再中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