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按照以下计划免疫程序,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
1、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卡介苗: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各口服脊灰疫苗(液体)1剂次,4周岁口服脊灰疫苗(糖丸)1剂次。
4、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
5、白破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疹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8月龄时接种。
7、麻腮风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18—24月龄时接种。
8、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
9、乙脑灭火疫苗:接种4剂次,八月龄2剂次,第1、2剂次间隔7-10天,2周岁和6周岁各1剂次。
10、A群流脑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6—18月龄时接种2剂次,接种间隔为3个月。
11、A+C群流脑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3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次。第一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二剂次间隔≥12个月。
12、甲肝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18月龄时接种。在部分试点地区使用甲肝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4—30月龄时各接种1剂次。
上述程序为常规疫苗免疫程序,不包括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