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点击:      时间:2024/12/26 15:16:50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

淄医保发〔2024〕23号


各区县医保分局,高新区、经开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市稽核中心,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49号)要求,为规范我市中心静脉给药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现就开展第三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价格

按照省医保局治理要求,调整我市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加测压、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镇痛泵体内置入术、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附件所列项目价格为治理后淄博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下浮不限,其他相关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医保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做好价格衔接,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二)各区县医保分局要及时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疗服务价格子系统中予以更新,并做好政策落地实施的跟踪监测。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淄博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附件:

淄博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三级价格(元)

二级价格(元)

一级价格(元)

说明

120400011

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加测压



次

125

115

115

单独测压每次8元,腹内压监测每次20元,经颈(股)静脉长期置管术220元(指透析管和营养管置入)。静脉拔管术收50元。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不超过20%。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三级价格(元)

二级价格(元)

一级价格(元)

说明

120400020

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

经外周静脉以塞丁格技术穿刺置入中长期静脉血管通路装置

中心静脉导管

次

200

190

180


330100018

镇痛泵体内置入术

包括化疗泵的置入和取出

泵

次

700

650

600

取出术100元

330100019

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

包括鞘内程控药物灌注泵植入术、鞘内程控药物灌注泵重灌注术,输液港、泵取出术

植入式给药装置(泵、输液港)、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留置针)、药物灌注系统

次

700

650

600

取出术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