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
淄医保发〔2024〕23号
各区县医保分局,高新区、经开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市稽核中心,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49号)要求,为规范我市中心静脉给药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现就开展第三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价格
按照省医保局治理要求,调整我市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加测压、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镇痛泵体内置入术、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附件所列项目价格为治理后淄博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下浮不限,其他相关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医保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做好价格衔接,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二)各区县医保分局要及时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疗服务价格子系统中予以更新,并做好政策落地实施的跟踪监测。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淄博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附件:
淄博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三级价格(元) | 二级价格(元) | 一级价格(元) | 说明 |
120400011 | 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加测压 | 次 | 125 | 115 | 115 | 单独测压每次8元,腹内压监测每次20元,经颈(股)静脉长期置管术220元(指透析管和营养管置入)。静脉拔管术收50元。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不超过20%。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三级价格(元) | 二级价格(元) | 一级价格(元) | 说明 |
120400020 | 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 | 经外周静脉以塞丁格技术穿刺置入中长期静脉血管通路装置 | 中心静脉导管 | 次 | 200 | 190 | 180 | |
330100018 | 镇痛泵体内置入术 | 包括化疗泵的置入和取出 | 泵 | 次 | 700 | 650 | 600 | 取出术100元 |
330100019 | 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 | 包括鞘内程控药物灌注泵植入术、鞘内程控药物灌注泵重灌注术,输液港、泵取出术 | 植入式给药装置(泵、输液港)、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留置针)、药物灌注系统 | 次 | 700 | 650 | 600 | 取出术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