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在淄博市妇幼保健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导致遗失、被盗等情况需要补发的。
二、申报材料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办理程序
1、领证人提供申报材料到门诊楼负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咨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事宜;
2、工作人员为领证人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需要复印病历的指导其到病案室办理。
3、工作人员告知领证人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以及办理地点。
3、领证人携带补发资料到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办理补发。
四、办理依据
1、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卫发〔2017〕30号)。
2、关于印发《淄博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淄卫发[2018]4号)。
五、承诺时限和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申请接收
受理地点: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负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
八、办理结果查询和送达
电话查询:2951093
送达方式:自取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告知办理流程
(即时办理)
地址:张店区北西六路26号(五里桥银座东门斜对过)
电话:2219667
办理时间:每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