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逐级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提高全市各级儿童保健及相关人员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知识和技能。
1.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人员在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时,针对婴幼儿及养育人开展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服务。应用“3岁以下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记录表”,按月龄记录并评估婴幼儿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合理膳食、饮食行为等情况,着重做好婴幼儿辅食添加种类、辅食添加频次的记录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养育人提供个性化的营养喂养咨询指导服务。
2.养育风险筛查及咨询指导。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人员在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时,针对婴幼儿及养育人开展养育风险筛查服务。应用“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风险筛查表”,按月龄评估养育人养育行为是否满足回应性照护的各项要素,重点评估与婴幼儿的交流互动情况,了解养育人在养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筛查结果,给予养育人针对性咨询指导。告知养育人回应性照护的重要性,讲解0-3岁不同月龄回应性照护的知识与具体行为。指导养育人应用3岁以下婴幼儿发育监测指标”,评估婴幼儿在8个关键月龄时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认知、社会交往与自理等5个方面是否达到相应水平,促进回应性照护持续进行。若评估发现异常,及时就医。
3.养育照护小组活动。
利用村卫生室、村委会活动室、幼儿园、托育机构或小学校舍等场地,在村级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依据婴幼儿发展规律和特点,按照0-1岁、1-2岁、2-3岁分组组织活动,每组5-10名婴幼儿及其养育人,每次活动40-50分钟。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内容包括健康知识宣教、育儿经验分享以及亲子活动,引导家长掌握和练习营养喂养、回应性照护的理念和实施技巧。组织0-1岁、1-2岁、2-3岁年龄段婴幼儿及其养育人,每年接受4次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村级妇联干部、计生专干、村医、幼教老师及志愿者经过培训后,负责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村级不具备条件的,可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儿童保健人员在村级或乡级组织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
4.随访服务。
村级妇联干部、计生专干、村医、幼教老师及志愿者对连续两次养育风险筛查阳性的儿童,通过入户、电话或视频等形式进行随访。首次随访需入户家访,通过现场观察及询问,了解家庭养育风险因素及其可能原因,探讨改善养育环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指导。
参与项目实施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发挥技术龙头作用,加强儿童营养咨询门诊、发育筛查门诊和高危儿管理门诊建设,对基层转诊的存在养育风险的婴幼儿以及中、重度贫血婴幼儿进行专案管理。在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下,做好乡、村级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四)建立合作机制。
各区县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将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纳入“健康淄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推进。建立政府主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妇儿工委办公室、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参与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沟通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多部门联合广泛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健康促进和社会倡导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和养育人对促进儿童早期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支持环境,增强婴幼儿养育人养育照护知识和技能,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