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适龄妇女“两癌”检查是中央转移支付的妇幼健康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是《“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计划(2019-2030)》的重点任务,是推进健康山东建设、保障妇女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妇女常见恶性肿瘤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于改善广大妇女健康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服务机构:分初筛机构与接诊机构,初筛机构为我市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及部分指定医疗机构,接诊机构为我市部分区县妇幼保健院及指定的市内三级医疗机构。初筛机构与接诊机构应当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共同完成“两癌”检查任务。初筛机构主要职责: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涂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当将涂片送至指定的接诊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接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 3 个月内对异常/可疑病例进行随访,督促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完成“两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填写。接诊机构主要职责:承担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阴道镜、乳腺 X 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的接诊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便于初筛机构督促其进行进一步治疗。